南韓總統辦公室表示,總統尹錫悅已簽署逮捕同意案,要求議會批准逮捕被指涉貪的反對黨領袖李在明,稍後將送交國會議長。按規定,議長需在全體會議上進行報告,並在72小時內就逮捕同意案進行辯論。

首爾檢察廳指李在明涉嫌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向開發商洩密,違反反腐法及瀆職罪;並在兼任球會城南FC的主席時,為贊助商提供便利,涉嫌受賄。南韓在任國會議員擁有豁免權,期間必須獲國會同意才能進行逮捕,預計國會周五將進行辯論,下周一表決。由於共同民主黨在國會擁有過半數的169個議席,估計逮捕同意案獲通過的機會不大。

李在明去年3月代表共同民主黨參選南韓總統,以少於1個百分點得票率,不敵國民力量的尹錫悅;去年8月當選共同民主黨黨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