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東爪哇瑪琅市去年10月,造成135人死亡的球場人踩人慘劇,案件在泗水地方法院審訊近兩個月後,3名法官今日裁定當日參與球賽的阿雷馬隊,前組委會主席及前保安主管,刑事疏忽導致死傷罪名成立,分別判監18個月及12個月,遠低於控方要求的判監超過6年。法官批評兩名被告未有確保球場安全,亦未有準備應急方案,他們的犯錯不單為死者家人造成巨大悲痛,亦令印球足球在國際社會上蒙污。
事發當日,阿雷馬隊主場2比3不敵帕爾斯巴亞隊,引發主隊球迷不滿,衝入球場抗議,防暴警察發射催淚彈驅趕,球迷爭相湧往球場出口,導致人踩人。今日宣判期間,警方在法庭一帶加強保安,動員360人執勤,又禁止阿雷馬隊的球迷前往帕爾斯巴亞隊所在的泗水,以防雙方球迷衝突。同案另外3名警官當日下令警員施放催淚彈,亦被起訴相關罪名,預計未來數星期有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