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奧運多宗賄賂案,首宗案件有裁決。知名西裝品牌「青木」3名高層因向東京奧組委前理事高橋治之提供2800萬日圓賄款,換取「青木」取得東奧贊助合約和官方紀念品製造銷售合約,在東京地方法院被判行賄罪成,84歲的「青木」前董事長青木擴憲被判入獄2年半,但獲緩刑4年。青木擴憲的弟弟、77歲的「青木」前副董事長青木寶久,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曾任公司專務執行董事的41歲上田雄久,判囚1年,緩刑3年。主審法官表示,被告的行為嚴重惡劣,賄賂持續超過兩年,構成大量金錢付出,損害公眾對東京奧運會的信任。

東京奧運爆出多宗賄賂案,79歲的高橋治之除了收受「青木」的賄款外,亦涉及收受一間廣告公司的賄款。他在去年8月及9月三度被捕,案件仍未開審。另外,東京奧組委大會運營局前次長森泰夫、日本廣告業龍頭電通公司一名前部長,以及另外兩間公司的高層,涉嫌在奧運測試賽中圍標,違反《反壟斷法》,今年2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