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下月23日舉行大選,因應反對派呼籲杯葛大選,由首相洪森領導的人民黨所把持的國會下議院,在無異議下一致通過修改選舉法,若果不在選舉中投票,未來將不能參與競選。副首相兼內政大臣韶肯表示,若無適當理由拒絕投票,將連續四次不得參選。修例又定明,如果呼籲杯葛投票,可被罰款500萬至2000萬瑞爾,相當於1200至4800美元,若果鼓吹威脅或暴力針對候選人,5年內不得參選。

柬寨寨5年前的大選,人民黨贏得下議院全部125個議席,大批反對派人士其後逃亡海外。當地目前唯一反對黨「燭光黨」,上月前被選舉委員會以無提交所需文件為由,取消參選資格。分析指今次修法是進一步扼殺反對派未來參選的機會。人權觀察批評柬埔寨獨裁政權玩弄民主遊戲,當地公民權利及政治自由已完全受制於洪森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