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副總理兼財長方慧蘭,早前超速駕駛被罰款。她的發言人證實,方慧蘭在阿爾伯塔省駕車期間,被發現以時速132公里行駛而遭罰款,她已全數繳付273加元的罰款,但未有交代事發日期,以及超速多少公里。當地傳媒指方慧蘭超速了42公里。方慧蘭曾表示自己並無私家車,她的發言人說,方慧蘭當日是駕駛租用的汽車。
方慧蘭上月表示,父親對自己沒有汽車仍感到震驚,自己居於多倫多,最近的地鐵站距離住所只有300米,她外出會搭地鐵及踩單車,子女亦都一樣,因為可活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