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檢方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的逮捕申請。法庭聽取陳詞後在凌晨作出裁決,指在考慮辯方權益和證據可能受損的憂慮後,認為難以證明拘捕李在明的理由和必要。李在明對裁決表示歡迎,讚揚是明智的決定,維護國家憲法秩序,證明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

李在明被指出任城南市長期間受賄,被控瀆職、受賄及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今次是南韓首次有主要在野黨黨魁出庭接受逮捕審查,有分析認為,法院駁回逮捕申請,將有助鞏固李在明在明年大選前於黨內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