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男子今年2月在中國湖南被判間諜罪成,判監12年,近日被駁回上訴。

年約50多歲的被告在中國從事護理工作,2019年7月因涉嫌違反《反間諜法》在湖南長沙被拘押,今年2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間諜罪成。裁決指,被告從事間諜活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判監禁12年,沒有個人財產。被告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本月3日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日本大使館工作人員持續探訪被告,暫時未有健康問題。

日本傳媒報道,自2015年起,至少17名日本人因涉及間諜案在中國被拘留,若中日落實在三藩市舉行首腦會談,有關問題可能成為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