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理英祿“濫用職權”罪名不成立,指兩名證人的證詞未能證實英祿,濫用權力任用親信。同時撤銷去年底對她發出的逮捕令。泰國“紅衫軍”稱,英祿可能追隨哥哥、前總理他信,明年重返泰國。

他信今年8月結束海外流亡返國,被泰國最高法院以貪腐罪,判監8年,他入獄即晚因身體不適,入院留醫至今,並獲泰王特赦,刑期減至1年。

56歲的英祿,在2011年8月獲國會推選為泰國首位女總理;15年被指濫用職權,遭彈劾下台;17年泰國最高法院裁定英祿瀆職罪成立,判刑5年。當時她正身處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