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內閣批准,將被凍結的巴勒斯坦稅款交由第三方國家保管的計劃,並訂明只有在以方許可的情況下,有關稅款才會轉移到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報道指,稅款將被轉移到挪威。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表示,計劃獲得挪威和美國的支持,兩國亦會成為框架的保證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秘書長謝赫譴責以色列的做法,呼籲停止竊取巴勒斯坦人民資金的行為。
根據以巴雙方1994年簽訂的《巴黎經濟議定書》,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征收關稅,並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征收個人所得稅,定期將稅款移交給巴方。這筆款項每年約23億美元,約占巴勒斯坦政府運營預算的三分之二。暫停向巴方移交代收稅款是以色列對巴方經常使用的「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