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國會通過法例,將同性戀刑事化,可判處10至15年監禁,宣揚同性戀或賣淫可判處7年監禁,改變生理性別或故意穿著女性化服飾亦可判處1至3年監禁。伊拉克當局指,立法目的是維護伊拉克的宗教價值,免受道德敗壞影響。伊拉克國會最大聯盟的伊斯蘭什葉派政黨支持立法。法案原本將死刑加入同性戀的罰則,但被美國和歐洲國家強烈反對後作出修改。

美國國務院發聲明,批評伊拉克將同性戀刑事化威脅人權和自由,可能削弱吸引外資和實現經濟多元化的能力。人權組織批評伊拉克當局侵犯同性戀和跨性別群組的權利,嚴重打擊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