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據報計劃放寬對大麻的管制,把大麻歸類為低風險藥物。美聯社引述消息報道,司法部轄下的緝毒局建議,認可大麻的醫療用途,並認定大麻被濫用的可能性比極危險藥物低,但不會讓消閒用大麻完全合法化。傳媒引述消息,司法部長加蘭已向白宮行政管理和預算局提交相關提案。若獲白宮批准,當局將展開60日公眾諮詢,再交由行政法法官審議。

美國聯邦政府在1971年將大麻列為「一級毒品」,與海洛英和迷幻藥同級,代表沒有醫療用途,並有很高的濫用可能,在聯邦禁止販運法律規定下,觸犯者會被判重刑。但在38個州,醫療用大麻是合法,另外有24個州批准消閒用大麻。

若聯邦政府將大麻改列為三級藥品,將與氯胺酮及同化類固醇同級,可憑處方取得,但仍受法規管制,未經許可販售仍可能面臨刑事起訴,但刑罰較輕。相關做法可以收窄聯邦政府與州政府的毒品政策差距。

美國總統拜登在前年10月曾呼籲重新檢討大麻毒品分級,同時簽署行政命令,赦免曾因持有大麻而觸犯聯邦法律的民眾。分析指,今年是美國選舉年,放寬大麻管制有助提高拜登支持率,吸引年輕選民支持。有意見認為,放寬大麻管制有助打擊黑市,亦有意見認為會有反效果,令吸食者進一步使用其他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