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張美蘭被控侵吞逾120億美元的貪污和詐騙案,她上訴被法院駁回,維持死刑判決。越南官媒報道,法庭認為案件沒有減刑依據,但如果她能將挪用款項的其中4分3歸還,就有可能減刑至無期徒刑。

68歲的張美蘭是地產商萬盛發集團主席,被控在2012年至前年期間,通過幽靈公司、賄賂政府官員及她非法控制的西貢商業銀行,詐取120億美元,相當於越南前年GDP的3%。張美蘭在前年10月被捕,涉案85名被告亦包括香港地產商朱立基等。

檢方在庭上批評,案件造成前所未有的後果,在金融市場和經濟等很多方面損害社會,張美蘭挪用的巨大金額亦無法追回。對於辯護律提出,張美蘭認罪、展現悔意,並歸還部分款項,應獲減刑,但檢察官表示並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