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污案被判監12個月的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獲准居家服刑,今日起在家中完成餘下刑期。新加坡監獄管理局指,易華仁再犯的風險很低,在獄中沒有違規行為,亦有家人強大支持,經評估後認為他符合居家服刑的條件。易華仁在家中服刑期間,須佩戴電子追蹤器,亦要向監獄署報到接受輔導,並從事工作、學習或培訓。
易華仁被控在2015至2022年間,收受馬來西亞酒店大亨王明星及新加坡建築公司高層林國成,總值40萬新加坡元的禮物及餽贈,去年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妨礙司法等5項控罪,10月被判監12個月,成為新加坡首名入獄的前內閣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