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認定,美國互聯網搜尋器Google在日本市場違反反壟斷法,向Google發出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委員會表示,調查發現Google自2020年7月起,與最少6間安卓系統手機製造商簽署許可協議時,以允許安裝Google應用程序商店Google Play為條件,要求製造商在生產的手機預先安裝Google搜索和Chrome瀏覽器等軟件,並要將軟件圖標放置在手機屏幕顯眼位置。Google並與最少4間安卓系統手機制造商,簽署利益分配協議,分成廣告收入,以換取製造商不在手機上預裝競爭對手的軟件,並將Google搜索和Chrome瀏覽器設置為默認應用。

委員會認為,Google的做法阻礙其他公司公平參與競爭,明確違反日本反壟斷法第19條,因此正式向Google發出禁令,要求Google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對公司高管和員工進行定期培訓和監督,確保今後在與手機製造、銷售企業的交易中,嚴格遵守日本反壟斷法。禁止並要求Google盡快成立由獨立第三方組成的監督體系,未來5年持續監測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定期向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