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南韓最高法院將於星期四下午作出終審宣判。

李在明涉嫌在2021年出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當地進行國政監查時,公佈涉及白峴洞地皮用途變更的虛假資訊。南韓法院去年11月,一審裁定李在明發言屬於散佈虛假資訊,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到今年3月,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李在明無罪,令他可保留國會議員和參選下屆總統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