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二審重審本月15日首次開庭。首爾高等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發回案件的訴訟文件後,正式啟動重審程序,由刑事審判第七庭接手處理。韓聯社報道,由於大選拉票本月12日開始,而首次庭審日距離下月3日大選投票日只是相差19日,不排除李在明可能缺席庭審;如果他未按時出庭,法院將重新指定庭審日期。
最高法院昨日終審裁定,以有罪宗旨將案件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指李在明宣稱與已故下屬、城南市開發公社高層一起打高爾夫球的照片是偽造,以及聲稱白峴洞地皮用途變更受到國土交通部脅迫,都是散布虛假事實,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時對法律原則有誤解,對判決產生錯誤影響。韓聯社報道,考慮到從提交材料到宣判,通常需時逾一個月,預計重審判決很難在總統選舉日前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