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大選中的在野共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他的妻子金惠景不服公款宴請案的二審判決,提出上訴。

金惠景涉嫌在2021年8月2日,即時任擔任京畿道知事的李在明宣佈參加上屆總統選舉黨內初選後,在首爾一間餐廳使用京畿道政府的法人信用卡,為共同民主黨3名前任及現任國會議員的配偶、私人司機和隨行人員等6人提供餐食。金惠景在去年2月14日被「不捕直訴」,一審判處罰款150萬韓元。水原高等法院上星期一的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原判,指聚餐屬金惠景協助李在明競選、結識黨內關鍵人物配偶的場合,被告從中獲得政治利益。

根據當地《公職選舉法》,若金惠景最終被判處罰款100萬韓元以上,將被剝奪5年被選舉權,期間不得參與競選活動。不過,外界預料案件難以在下月3日舉行的總統選舉前有最終判決,相信不會對金惠景作為候選人妻子的競選活動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