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一致通過刑法修正案,下月起廢除8項罪行的死刑,包括挪用公款和從事推翻政府活動等。所有在7月1日前被判死刑而仍未執行的被告,會被改判終身監禁。當地律師估計,去年因侵吞財產而被判死刑的越南女首富張美蘭,可以獲免除死刑。張美蘭被控侵吞逾120億美元,去年4月一審被判死刑;去年12月上訴被駁回,維持死刑判決,但當局一直未有公布執行死刑。
修例後,其他不再判處死刑的罪行,包括間諜活動、破壞國家財產、製造假藥、危害和平、引發侵略戰爭和攜帶毒品。越南仍有10項罪行可判死刑,包括謀殺、叛國、恐怖主義、兒童性虐待和販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