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庭,對南韓政府與美國私募基金孤星(Lone Star)兩年前,各自對孤星控告南韓政府一案提出的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作出裁決,確定撤銷仲裁裁決,意味南韓政府毋須向孤星賠償。

南韓總理金民錫表示,南韓政府接獲在美國華盛頓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撤銷委員會的裁定通知,已取消2022年8月31日仲裁裁決中,要求南韓政府向孤星賠償2.165億美元及相應利息的支付義務。委員會並要求孤星在30日內支付,南韓政府在過程中支付的約73億韓元訴訟費用,折合約499萬美元。

孤星在2003年以1.38萬億韓元收購外換銀行,之後與多間公司進行股權轉讓談判,2012年以3.91萬億韓元將外換銀行股權出售予韓亞金融控股公司。孤星主張,由於南韓政府不當干預,令孤星失去以更高價格出售的機會,被迫降低價格,導致孤星遭受46.79億美元損失,因此向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提出仲裁,要求南韓政府賠償損失。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在2022年8月31日裁定,南韓政府應向孤星支付對方索賠金額的4.6%,即2.165億美元。南韓政府不服,仲裁庭將賠償金額調整為2.1602億美元。不過,孤星認為賠償金額不足,於2023年7月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南韓政府亦於同年9月,以仲裁庭越權及嚴重違反程序規則為由,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並同時申請暫停執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