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軍方情報司令部一名軍務員,因為向中國特工洩露軍事機密罪成,一審判監20年。他不服提出上訴,但被當地最高法院駁回。

案情指,51歲被告2017年左右被中國情報特工收買後,2019年起多次向對方洩露軍事機密,包括12份文件和18段錄音等,並先後40次索取錢財,金額達4億韓圜,透過借名賬戶實際收取逾1.6億韓圜,違反《軍刑法》的一般利敵罪,一審和二審早前先後判處被告20年有期徒刑,另外追繳1.6億韓圜,其中二審法院將罰款減至逾10億韓圜。最高法院認為,從被告人年齡、環境和作案動機,以及手段等因素,難以認定原審判決內容嚴重不當,終極決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