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理韓德洙因協助內亂等罪名,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被判監23年,比檢方建議的15年刑期更重。法官並以韓德洙有毀滅證據之虞為由,將他當庭逮捕,是首次有前任總理當庭被捕。

韓德洙被控協助內亂頭目、作偽證、製作虛假公文、違反《總統檔案管理法》、使用假公文等罪名,他被裁定大部分罪名成立。法院將事件正式命名為「12·3內亂」,認定事發當晚宣布戒嚴等行為屬於《刑法》下的內亂行為,而韓德洙有份參與其中,包括建議時任總統尹錫悅在頒令前召開內閣會議後,在會上亦未有反對戒嚴,另外又煽動時任內政部長李祥敏按尹錫悅指示,對批評政府的媒體斷電斷水。

法官表示,韓德洙作為總理獲間接民主授權,但一直漠視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責任,並認為內亂有機會成功而參與其中。法院亦認為,韓德洙在戒嚴令解除後簽署修訂公告,試圖提升戒嚴的合法性,又在憲法法院宣誓下作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