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防部表示,將推進制定核潛艇項目特別法案,目標上半年內啟動立法程序,填補現有法律空白,確保順利引進核潛艇。韓聯社報道,南韓國防部轄下戰略政策局核動力潛艇專項工作組,近期正研究相關課題,由於引進核動力潛艇需要新設適用軍用核能的安全規制、安保和放射性物質管理體系,但現行《防衛事業法》和《原子能安全法》等均以民用核能為基礎制定,難以直接適用於核潛艇項目,因此有必要制定符合項目特徵的特別法案。
南韓與美國去年11月發布首腦會談成果文件,提到美方批准韓方建造核潛艇,美方將供應燃料,韓方之後開始推展引進核潛艇工作。由於有關項目被視為長期投入大規模預算的國家戰略項目,韓方認為有必要透過立法,為項目推進和穩定的投入預算提供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