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伊戰事持續之際,美國參議院就限制總統戰爭權力的議案,進行程序表決,結果以47票贊成,52票反對,未獲通過。議案由民主黨提出,要求停止空襲伊朗,亦要求對伊朗採取任何敵對行動,須經國會授權。

根據美國憲法,只有國會能授權發動戰爭。美國國會1973年通過的法案規定,只有美國和部隊受襲,美國總統才能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有限的軍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