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馬來西亞沙撈越州古晉市總領館發布提醒,指近期個別中國公民在當地國家公園遊覽期間,因為採集動植物標本,涉嫌違反當地《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條例》而被拘留,並判處罰款,提醒公民提前了解並遵守當地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在獲得許可後才進入、遵守開放時間及指定路線;如果需開展研究、商業拍攝或其他特殊活動,應事先向沙撈越州森林局提交申請。
公告亦呼籲,切勿攜帶或使用武器、捕獵工具、標本採集工具和有毒物品等,亦不要捕捉、傷害或驚擾任何動物,或採摘或帶走植物、石頭和貝殼等任何自然物體,破壞自然景觀、地質結構或歷史遺跡,同時不要將外面的動植物帶入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