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伊朗的軍事行動踏入第三個月,根據美國《戰爭權力法》規定,總統在未經國會授權下採取的軍事行動,必須於60日內完結;以華府3月2日正式就軍事行動知會國會計算,限期將於美國時間周五屆滿,意味須向國會尋求授權才能繼續行動,否則最多只能再延長30日。

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簽署行政命令時,批評國會企圖限制他的權力,在戰爭權問題上糾纏不休。國防部長赫格塞思在國會出席聽證會時辯稱,由於美國與伊朗於4月8日起停火,因此60日的限期已經「暫停或中止」計算,毋須尋求國會授權。外電亦引述華府高級官員指,停火期間美伊沒有再交火,因此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結束。

民主黨批評赫格塞思的說法站不住腳,又第六度在參議院再度提出限制特朗普戰爭權力的議案,在共和黨議席佔優下再度被否決,不過兩名共和黨人首度倒戈支持議案,包括緬因州參議員柯林斯,她指總統作為三軍統帥的權力並非沒有限制,強調在戰爭問題上,國會獲憲法賦予決策權,若軍事行動超出60日,必須獲國會授權。眾議院議約翰遜則認為,目前美國沒有處於戰爭狀態,國會沒必要介入美國對伊朗軍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