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因應本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對香港頒布國家緊急狀態行政命令,在今個星期二屆滿。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確認未有再延續緊急狀態。

當年的行政命令,包括取消給予香港的特殊優惠待遇,國家商務部和特區政府早前對美方調整涉港政策表示讚賞和肯定,希望恢復和加強兩地正常經貿往來,但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其後澄清,只是結束國家緊急狀態,相關命令的其餘部份繼續有效,包括撤銷香港特殊優惠待遇的行政命令仍然有效,華府至今仍未認為香港已恢復足夠的自治權,香港未符合享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同待遇的條件。

至於在緊急狀態下受制裁的49人中,美國財政部表示當中38人已被列入另一份制裁名單,包括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行政長官李家超、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等多名中港官員。他們在美國的財產將繼續被凍結,以及被禁止進行任何交易。

獲剔出制裁的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兩名前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和盧偉聰、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