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國會通過一項法案初稿,禁止伊朗民眾接受美國與以色列傳媒訪問或交流,違者可判處6個月至2年監禁;若接受其他外國傳媒訪問,須事先通知伊朗情報部門。法案規定,伊朗民眾若未經伊朗外交部許可,擅自聯絡外國大使館、外國機構辦公室或其他非伊朗機構,將面臨罰款,並被剝奪部分社會權利。
法案亦禁止伊朗民眾在未獲情報部門許可下,向外國人提供資訊;限制與未列入核准清單的外國機構科學合作;並加重在外國人指示或監督下,從事經濟犯罪的處罰。若伊朗人民在外國情報機構指示下,提出有損伊朗安全或獨立狀態的政策或立法建議,最高可判囚30年,案件交由伊斯蘭革命法院審理。
伊朗國會將對法案逐項審議,通過最終文本後,再由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查後,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