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部會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調查認定,歐盟利用《外國補貼條例》在對京東調查中對中國實體採取的相關跨境調查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司法部發出公告,指根據《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等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有關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司法部新聞發言人批評,歐盟利用《外國補貼條例》對京東進行調查,肆意向中國實體跨境索取廣泛的、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是對相關實體施加的不當要求,是對國際法治的嚴重破壞。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敦促歐方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濫用「外國補貼」調查工具,為在歐投資經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如歐方一意孤行,中方將堅決依法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