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本15個駐有美軍基地和設施的都道府縣知事,組成的「涉外知事會」向中央政府提交請願文件,要求推動修改1960年簽定的《日美地位協定》。文件指,美軍飛機飛行引發的安全風險,以及美軍基地有害物質洩漏等,可能對當地居民生活造成重大影響,有必要用日本國內法律加以限制,強調近年圍繞美軍使用日本民用機場和港口產生很多問題,也發生過美軍人員在基地外攜帶槍械等情況,可能引發居民不安,要求美軍尊重日本國內法律法規。
根據有關協定,如果美國軍人在日本涉嫌犯罪,美方享有優先司法管轄權,報道指美軍人員所犯案件往往因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