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當局批准正就貪污案服刑的前總理納吉布,以居家監禁的方式完成餘下刑期,但必須先支付5千萬馬幣罰款。

現年73歲的納吉布,因涉及一馬基金貪腐案,2020年被裁定挪用公款、洗錢等7項罪名成立,判監12年,罰款2.1億馬幣;到2024年獲減刑至6年,罰款減至5千萬馬幣,預計2028年8月完成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