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參議院審理副總統莎拉彈劾案的彈劾法庭,批准檢方撤銷其中3項控罪,只保留一項有關財產來歷不明的控罪。檢方在庭上表示,認為目前已有充分證據,證明莎拉嚴重違反憲法及背叛公眾信任,應該下台;集中只處理一項控罪,能減少彈劾法庭需要處理的事項,對參議院、被告及公眾都有實際益處。

莎拉的代表律師質疑,做法完全不公平,指被撤銷的其中2項控罪,檢方早前已在公開聽證會上處理,將導致莎拉聲譽受損,卻沒有機會在庭上反駁。

莎拉獲撤銷的3項控罪,分別為非法挪用逾6億披索的情報資金、行賄,以及揚言刺殺總統小馬可斯和煽動叛亂。至於剩餘的一項控罪指,莎拉涉嫌擁有與收入不相稱的巨額資產,但未有依法申報,以及和丈夫持有法律禁止的商業利益;如果罪成,莎拉可能將被永久禁止擔任公職,無緣2028年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