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21間主流媒體組成的「數碼新聞出版商協會」入稟當地最高法院,指控當局去年底頒布、明年5月生效的《數碼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款侵犯新聞自由,法庭今日開庭審理。

長達近700頁的入稟狀指,新例與歐盟、英國及新加坡的私隱法不同,缺乏針對「新聞調查」的豁免條款,繼續被歸類為「資料受托人」,須與Meta及Google等科技巨頭遵守同樣的合規要求;當中條款亦容許當局向這些「資料受托人」索取資料,威脅新聞機構的「匿名消息源」;至於要求機構在收集和處理數碼資料、進行調查報道前,必須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條款,協會指如果報道涉及揭發貪腐或詐騙,將給予對方機會銷毀證據或恐嚇證人,令調查報道形同虛設。

路透社報道,印度總理莫迪2014年上任以來,當地不時有聲音批評主流媒體對當局監督力道不足,新聞自由度持續下降。莫迪政府回應說,尊重新聞自由,並指當地傳媒生態系統充滿活力,毋須外國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