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說,律政司一方昨晚在庭上,引用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尋求禁止游蕙禎及梁頌恆在今日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但他認為,無論從條例的意思及背後精神去看,即使立法會秘書長覺得兩人的宣誓無效,但遠達不到拒絕宣誓,而且法庭要考慮兩人是民選議員,要剝奪兩人的就任資格,是非常嚴重的情況,因此法院需要小心考慮。
張達明又說,任何人都有權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不能講成政府快人一步去做,但他說,政府過往曾經批評有人濫用司法程序,但今次就主動透過法院,尋求推翻立法會主席的決定,質疑政府是否有這麼強的法律依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