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在本台節目說,她並不希望立法會的決定,受到司法覆核,認為政府提出覆核,是無路可走,顯示自己在阻止游蕙禎及梁頌恆再次宣誓,已盡努力。她亦理解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一定要在法院,反對政府的做法,但她個人認為,在兩人道歉前,梁君彥不應行使酌情權,容許兩人再次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