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一個電台節目說,政府就兩名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重新宣誓提出司法覆核,是有法律依據,包括質疑是否有人未就任議員就失去資格,以及主席是否有權力讓他們再宣誓。她又說,三權分立是香港法院判案的原則,並非香港的政治架構。她又說,中央不會因為某一個政治事件而決定是否釋法,但事件會導致中央與地方關係緊張。
譚惠珠說,即使有人宣誓無效,立法會的運作亦不受影響,認為可以將兩人重新宣誓的議程押後,先由法庭處理有關的司法覆核。對於建制派為阻止兩人重新宣誓製造流會,譚惠珠說,不贊成任何流會,但當時有關重新宣誓還有很多問題未處理,因此製造流會是幫助大局,她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