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名非建制議員發聯署聲明,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台。聲明指,劉小麗及兩名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游蕙禎,星期三按時出席大會要求宣誓。但梁君彥無按法律和議事規則的要求,安排三名議員宣誓。聯署的議員認為梁君彥屈從於政府和建制派的政治壓力,讓政治凌駕法治,完全放棄了主席需要捍衛立法會議員憲制權利的應有責任,完全缺乏主持會議的能力,無法勝任主席,促請梁君彥立即辭職重選,讓議會重新出發。
聲明引述代表立法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在宣誓事件中的司法覆核緊急聆訊中表示,立法會主席有憲法責任,捍衛所有選舉產生議員的權利,禁止他們再宣誓是對憲法權利的重大干預。而梁君彥上星期二的裁決中亦表明,如果梁頌恆與游蕙禎提出書面要求,會准許兩人重新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