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資格司法覆核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表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裁定容許兩人再次宣誓時,忽略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兩人行為可能違反基本法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而立法會主席無最終權力,決定如何解讀相關條文,有關權力在於法院。他又表示,雖然基本法第77條表明,議員發言不受法律追究的條文,但發言並不包括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