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今次人大釋法的壓力大,她原本認為事件可以在香港內解決,但她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今次釋法是有必要性。她在本台節目批評,議員在立法會的嚴肅場合,侮辱國家和國民,是不可以接受,國家如果不採取行動,將令人質疑新疆和西藏人大會議內,是否可以同樣宣揚獨立,也難以向國民交代。她表示,基本法104條未有說明議員不依法宣誓的後果,是因為宣誓及聲明條例已經有交代,即是會喪失議席,但為免有人不理解,人大解釋時說得更清晰是好事,而釋法如果說明監誓人的權力,也會減少日後的爭議。
梁愛詩又表示,不認同人大釋法會破壞法治,因為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列明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毋須香港法院提請,也可以自行解釋基本法;她又反問是青年新政議員的行為,還是釋法對法治的損害更大。對於政府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被指破壞三權分立,她就認為很多人對三權分立有誤解,指三權有獨立的權力,但並非絕對,不代表司法機關不可裁決立法會有否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