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袁國強在記者會說,今次釋法的內容是重申和強調《基本法》104條原意,亦與本港法院法官夏正民對梁國雄案判詞完全符合,沒有修改基本法104條的意味。被問到釋法會否有「追溯力」,他回應說對於已判處的案件不受影響,不過如有過去發生的事情,日後須於法院處理,法官便要按今次釋法,作為法律一部分處理訴訟。但袁國強亦說,由於釋法並非訂立新例,因此使用「追溯力」一詞並不合適。

袁國強認為,釋法文本沒改變現行法例對監誓人相關的法律內容,如果宣誓公職人員與監誓人就宣誓有爭拗,最終都要交由法院處理,釋法並沒加強監誓人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