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深圳舉辦有關釋法專題研討會,會長陳佐洱,副會長劉兆佳,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都有出席。王振民發言時說,今次釋法是針對基本法104條不清晰的部分,並非法院審議的案件或衝擊本港法治,亦不是要代替本地立法。他又認為,今年立法會宣誓,有十五名議員當成表演機會,即使內容不涉港獨,亦是將宣誓變成羞辱儀式及國家的行動,實際上亦是不效忠和不擁護國家的表現。中央除了釋法外,仍要採取措施打擊港獨,特區各個機關亦要盡責。

劉兆佳認為,今次釋法非常合時,有效應對本港法例未足以迅速應對港獨的不足,平息國民公憤,展示中央打擊港獨,維護國家主權的決心,亦避免司法處理宣誓風波,出現曠日持久情況或損害國家體面的判決。他又認為,釋法釐清議員效忠國家的要求,成功宣誓的議員,日後如出現違反宣誓效忠的言行,亦可能面對法律後果而失去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