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提出的司法覆核,與訟三方在人大常委會釋法,遞交補充陳詞。律政司及行政長官一方,在補充陳詞表示,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完全支持政府一方觀點,即使不考慮釋法,法院亦應得出相同結論,即梁頌恆和游蕙禎在第一次宣誓時,拒絕或忽略宣誓,已即時失去議員資格;而主席梁君彥容許兩人再次宣誓的裁決錯誤。

游蕙禎與梁頌恆的代表律師提交的補充文件表示,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進行釋法做法違憲,並無法律約束力,又重申法院應該駁回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方就表示,維持政府不應將主席列為答辯方的立場,但歡迎法院裁決,澄清兩名議員議席是否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