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因應法庭的裁決,已發信通知游蕙禎和梁頌恆,有關他們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事宜,並即時起收回他們的辦公室,要求他們在星期五下午五時前,收拾個人物品及交還秘書處提供的物品,期間他們及職員只可進入立法會大樓地下及十樓,以便收拾個人物品,不可使用大樓內為議員提供的服務及設施,亦不能在大樓內接待訪客。

秘書處又表示,游蕙禎和梁頌恆必須退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詳情有待秘書處詳細研究法院判詞後再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