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表示,人大常委會就宣誓事件進行釋法是有必要,帶出港獨言論是不可接受,高等法院的裁決亦反映,港獨思想及行為違反基本準則及違反法律,犯法時相關人士自然應受到法律制裁。鄭耀棠未有回應梁頌恆及游蕙禎能否參加議席懸空後的補選,強調一切要按法律辦事,參選人提交提名時亦要作出聲明,有關聲明一定要符合法律準則。

鄭耀棠又說,在港獨思潮推動下,基本法廿三條遲早要立法,至於立法的必要程度,就要評估市民反應,及是否要修訂本地法律,以填補廿三條未立法前的真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