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促請政府修例,賦權當局在急切情況下,協助有需要業主提升消防設施,並提供所需的財政和技術協助的無約束力議案。議案獲得多個黨派支持。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承認,不少樓宇仍有待完成提升消防設施的指示,難免會有業主在過程中遇到困難,但並不代表要質疑法例的成效,或者即時要大幅改變執行形式。他強調政府有向業主提供財政和技術支援,並會不時檢討,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減省改善消防安全的工序,降低業主需要付出的費用。

民建聯黃定光以自身經驗,指他尋求業主共識時困難重重,結果自己要被罰款上庭。公民黨楊岳橋指,部分舊樓結構不足以承托現代消防設備,業權不清,如有業主寸步不讓,也難以成事,而且願意承辦舊樓消防工程為數不多,令工程費用高企,年長業主難以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