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在一個電台節目說,雖然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失去議席時,聲稱不受人大釋法的影響,但他就認為實際上是有受影響。黃宏發認為,法官應該判立法會的監誓人可以決定是否讓議員再宣誓,以表示尊重權力分立。

黃宏發說,如果他是立法會主席,他會在這宗覆核案中上訴,以令到監誓人在決定是否讓議員再宣誓有所依據。另外,他認為立法會主席無權剪布,除非議員的發言是離題或重覆。他又認為,立法會主席為證明不偏幫任何一方,不應擔任黨主席,甚至應該要退黨,否則難以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