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報告,指政府在零六年開始就樓宇滲水問題展開的聯合行動,至今年三月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為四成一,但近年的成功率有下降,由零七年的四成六,下降至去年的三成六。報告又指,食環署和屋宇署定出在一百三十三日完成個案,但審計署發現,有三成四個案未能在時限內完成調查,其中百分之二, 即六百四十宗個案需時兩年至七年半完成。

審計署又指,政府委聘承辦商協助調查滲水個案,部份個案未在三十日內完成測試和檢視,但政府在一一年至一五年四月間,都未有向相關承辦商發出警告信或表現欠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