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指,音樂事務處在不同地區,設有五個音樂中心共有四十五個練習室,但處方提供訓練的節數,只及可使用節數的不足三成,部分時段的使用率低至百分之三。另外,在一五一六年度,約有六萬三千名學生,六百三十多間學校參與康文處轄下觀眾拓展辦事處舉辦的活動,分別較一一年減少近四成及兩成,原因是活動時間不合適。報告認為康文署的設施未盡其用,建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