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歡迎上訴庭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就宣誓案提出的上訴,認為是確認了人大釋法的權威和效力,維護一國兩制的法治和立法會尊嚴,對香港明辨是非、正本清源有重大意義,重申梁頌恆和游蕙禎已經被取消議員資格,無權再以議員身份行事,不應享有相應待遇。

對於律政司計劃覆核劉小麗的宣誓,李慧琼認為,議員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亦應該清楚宣誓的要求,如果議員仍然選擇作出拒絕宣誓的行為,而被人採取法律行動,就是咎由自取,將法律行動上綱上線,演繹為政治打壓,亦是不負責任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