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表示,基本法規定單程證的受埋、審批和簽發,屬內地職權範圍,現時看不到向中央提案修改基本法的理據,亦沒有需要要求內地修改現行做法。他又指,如果發現有人在申請單程證期間弄虛作假,即使已經獲得批出單程證,都可以取消和遣返,過去三年,有六十多宗個案被發現資料不正確。

公民黨楊岳橋要求香港與內地設立恆常機制,令特區政府能參與單程證審批。民建聯劉國勳關注,是否能設立返回機制,讓不適應香港生活的新來港人士回內地。李家超指有關建議涉及內地戶籍的複雜法律問題,需審慎研究,正與內地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