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去年立法會選舉報告,指需要考慮是否需要禁止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公開發布「棄選」言論。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指,泛民集體棄選是「打茅波」,造成選舉不公平或誤導選民,因此影響選管會要修改有關法例。他認為,候選人要在提名期結束前提出棄選,以免在選管會印製選票後才棄選,令選民感到混亂。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則指,現時並無退選機制,有人宣布棄選後,再為他人助選,將選舉資源「過戶」,令部分候選人獲得雙倍資源。他認為選管會應找出實質可行的方法,堵塞漏洞。